中国劳务派遣网
首页 劳务派遣 代办社保 人才派遣 人才租赁 政策法规 人才求职 职场文摘 联系我们
 ● 行业新闻
寿险营销改革迫在眉睫
“世界工厂”东莞邂逅用工荒
求职者对“劳务派遣”莫谈...
以劳务纠纷为名实施敲诈
劳务派遣去外地工资怎么算?
派遣制促六千余人就业再就业
派遣制对促进就业作用显著
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也有工资发
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公司
劳务派遣拓宽就业途径
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
劳务输出与劳务派遣的区别
 
 ● 相关文章
劳务派遣简介
劳务派遣制的优点和好处
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
劳务派遣的业务程序
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.
中国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
劳务派遣制的优点和好处
如何发放派遣员工工资
劳务输出与劳务派遣的区别
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
 
您现在的位置:中国劳务派遣网 ->

劳务派遣工也应享受住房公积金


  长沙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:我在长沙某企业工作11年,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缴存住房公积金。2年前,单位不再与我们直接签订劳动合同,而是要我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,再由该公司将他们派遣回单位。

  现在,大多数单位都为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,像我们这些劳务派遣工,单位有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吗?

  

  本站答疑:国务院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住房公积金,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(以下统称单位)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八条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,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。因此,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。至于这笔经费的最终来源,应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。

  如果你单位仍不给你们缴纳住房公积金,你们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。



 

 

 

 


作者:中国劳务派遣网 来源:劳务派遣网 时间: 2009-09-11
中国劳务派遣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,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2、
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,包括标有“中国劳务派遣网”版权LOGO的图片,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务派遣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中国劳务派遣网”和作者姓名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,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@hr668.com.
--------------------- 劳务派遣 | 代办社保 | 人才派遣 | 人才租赁 | 意见反馈 | 网站地图 | 法律声明 ---------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