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面是在职人员想往退休待遇高的地方流动;另一方面却是发达市“筑堤建坝”阻止年长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。针对这一矛盾,民进广东省委向省政协大会提交提案,建议珠三角一体化要社保先行,社保经办机构省级垂直管理,及早实现社保无障碍转移,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。
专题:广东2009两会
社保转移受阻影响人员流动
据民进广东省委的调查,目前,在广东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达2600万多人,但这些人在离开工作地点时,却带不走企业给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。不少退休老年人异地生病,却因为住院费、医疗费的问题耽误了治疗时间。
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,各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差异大。深圳、佛山等经济发达地区征缴养老保险金分别按本人缴费工资12%(含企业和个人。下同)和18%计征,而韶关则按27.5%计征,梅州则按26%计征。省民进表示,养老保险征缴比例的差距衍生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。
深圳、佛山等养老保险费率低的地方更能吸引企业投资、资金聚集,加速自身发展,而落后地区则反之。这导致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,同时,阻碍了劳动力在地区间的流动。
另外,由于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与各地社平工资挂钩,利益驱动和利益防范的冲突促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阻:一方面在职人员想往退休待遇高的地方流动;另一方面,待遇高的地方又“筑堤建坝”,极力阻止年纪较大的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。这种做法已经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在地区间的流动,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。
建议:社保机构省级垂直管理
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》就已明确,养老保险省内可实现“自由行”。
省民进认为,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,就该尽快建立全省统筹的社保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,破除社保关系省内转移障碍。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比较分散,省民进建议,要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,所有涉及到的人、事、机构、基金等方面都需要由省里统一管理,这就需要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省级垂直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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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南方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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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-02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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