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蒋悦飞)一年一度的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又开始了。昨日,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,从4月5日起至5月31日起,各参保单位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新一年度社保缴费工资。申报结束后,单位要向职工公示结果。
通知表示,市属参保单位、省属在市参加失业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,须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,区属(不包括番禺、花都两区)参保单位,则须到相应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。所申报的缴费工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,作为参保人2009年7月~2010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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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广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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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-03-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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